二维码显成效!农业农村部2017年抽检出假兽药批次同比下降61%
发布时间:2018/8/28 15:05:24 发布者:2024新澳门原料网站

  

  近期,农业农村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318号建议的答复,回复的是加强养殖业抗生素使用监管、推进绿色养殖的建议。农业农村部表示将继续加大兽用抗菌药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并研究制定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方案。

  农业农村部回复关于加强养殖业抗生素使用监管的建议

  当前我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不规范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超剂量、超范围用药等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特别是不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还会产生细菌耐药性问题。近些年,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人民普遍关心的兽药残留和耐药性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拿出监管硬措施、打好整治组合拳,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关于严管兽用抗菌药质量方面

  一是严格实施准入许可管理。实施新兽药注册管理制度,确立了兽用抗菌药“四不批一鼓励”原则,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菌药转兽用、用于促生长的抗菌药、易蓄积残留超标和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鼓励研制新型动物专用抗菌药。对所有上市的兽药均需通过严格的注册审查,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近些年,我部批准的兽药品种,绝大部分属动物专用品种,并科学规定了用法用量、休药期和残留限量。

  二是严格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三是切实规范兽药使用行为;四是实施兽药质量“检打联动”;五是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


  据统计,2017年监督抽检兽药产品15815批次,合格率97.1%,比2012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

  2017年,各地兽医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4200余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8个,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60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82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个,罚没款2116余万元。推动网络兽药打假,依法查处多起利用淘宝网等网络平台违法经营兽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1176余万元。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兽用抗菌药监管力度,组织修订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增加予以从重处罚、顶格处罚的情形,对所有故意造假等违法行为予以从严重处。对投诉举报、飞行检查、日常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一查到底、不留空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强化司法惩戒的威慑作用。


  二、关于推动兽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

  在2017年实现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二维码“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积极推动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目前经营企业入网注册率达到97.88%。同时,升级改版了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和“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向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全面、准确的兽药监管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时,进一步夯实“二维码”法制基础,2017年发布农业部令第8号,对《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3部规章进行了修订,明确了“二维码”标识的监管依据。统计显示,2017年,农业农村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发现假兽药486批,同比下降61%,有效遏制了兽药行业制假售假的违法现象。

  下一步,加快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2018年底前实现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50%兽药经营企业实现追溯监管,完成手机智能终端升级,兽药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逐步推动形成社会共同治理新局面。


  三、关于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方面

  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风险评估、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等各项工作,推动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兽用抗菌药使用“零增长”。

  一是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兽药品种。持续加强已批准兽药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坚决淘汰安全隐患兽药品种,重点对已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菌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分门别类实施风险评估。

  2018年1月11日发布公告第2638号,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促生长用兽药。2015年至今,农业农村部共禁止了洛美沙星等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二是启动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鼓励支持养殖企业推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5月10日,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名单的通知》(农办医〔2018〕19号),公布了首批100家参与试点的养殖场名单。

  三是持续加强兽用抗菌药安全使用宣传。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加强兽用抗菌药安全使用宣传工作。

  2018年6月22日,农业农村部兽医局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共同开展了“关注动物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公益宣传活动,号召共同行动起来,规范、合理、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研究制定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方案。持续支持和鼓励养殖企业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带动各类养殖主体科学使用、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以中兽药、微生态制剂等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产品为重点,引导养殖者替代抗菌药使用。

(来源自: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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